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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突显工会的作用/张喜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30 20:48:03  浏览:818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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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突显工会的作用

张喜亮


  送走了惊心动魄的2008年,2009年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裁员、失业、降薪,罢工、示威,各国政府出奇招儿拯救经济以防社会动荡。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越是经济困难就越发突显工会的重要。

  一、想得再透一点:辩证分析经济困境,树立坚定的信心

  从美国发源的金融危机来看,始作俑者是华尔街是无度追求资本利益最大化金融寡头们,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至于酿成如此大的危机,政府纵容资本自由监管缺失也是这场危机发生的制度原因。我国的经济困境是国际性的金融危机使然,我们没有金融危机,只是因为国际市场的萎缩而受到了冲击。所以,我们既要有长期应对困境的心理准备,又要有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经济困难是坏事,同时也有好的一面,所谓好的一面就是把问题暴露出来了,比如我们的的产业结构布局问题、企业管理理念和制度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困难的环境中表现的愈清楚愈有利于我们解决问题而大踏步地前进。
  中国工会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使命,直面国内外经济的现实,我们至少应当有这样几个启示:第一,地方工会发挥监督政府的作用,参加和帮助政府作出正确决策确保振兴经济的资金落实到位,谨防腐败;第二,企业工会发挥监督经营者的作用,参加和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摒弃资本至上的观点,避免把困难转嫁给职工;第三,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团结、教育和动员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创辉煌。温总理说:信心比黄金还重要。中国工会有理由树立信心凝聚职工的锐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站得再高一点: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建设促协调发展

  这场世界性的危机,宣告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资本至上法则的失败,也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的优势。在企业管理方面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是,一些企业的经营者把自己的收入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经营者对标,拉大了其与职工之间的收入的差距,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一些企业一味强调精英管理把职工当作工具,抑制了职工的劳动热情;也有些企业经营者自以为是地强化“资本强势、效益第一”一俊遮百丑的“管卡压”模式,加剧了干群矛盾。被实践证明了的我们原创的企业管理先进制度则被视为敝履而丢弃。比如我国的职工民主管理、“两参一改三结合”等等企业管理制度,在邻国企业则得到发扬光大。时逢危机,有的企业就以放假、降薪、裁员等等极端身段把困难转嫁到职工的头上。如此必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一是给加大了政府的负担,二是刺激了职工的积怨,三是助长了经营者的恶习、四是不能有效解决企业困难,五是令人失去了信心。经济的困境更使我们懂得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本质内涵之意义。
  我们在上世纪90年代一些企业创造了厂务公开制度真正依靠职工办企业,一年之内就扭转了亏损的局面。总结经验教训,工会积极帮助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这是解决企业困难的根本方法。有这样制度的保障,企业发展有实劲儿,维权工作层次高。工会必须站得高一点,促进企业完善职工参加管理的制度,团结和动员职工与企业共度难关。

  三、干得再实一点:维护职工的权益创新工作思路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为共享成果鼓与呼;经济困难的时候,站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前沿。这就是中国工会。
  面对困境的挑战,地方工会组织应当从参加政府振兴经济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政府使用好财政资金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振兴经济计划得到落实。同时还必须要注意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工会工作的难度,积极分类指导,支持企业工会依法独立地有效开展工作。
  对于那些破产和濒临破产的企业而言,其工会应当在帮助企业规范破产和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特别要注意的是,依法足额清偿职工工资和各种保险等权益。组织职工生产自救降低成本,力争挽回企业破产的局面,工会也大有可为。帮助企业查找困境的原因,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困难。对于那些困难不大的企业来说,工会工作应当从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依靠职工办企业的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主人意识的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泛泛而言,工会面对经济环境的困难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要作好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把帮扶基金用到实处;还要注意对经营者的心理健康的关怀,处在危机环境中的经营者受到心理的冲击和压力不容忽视,尤其要注意维护职工的就业权利。一些企业绞尽脑汁裁减员工,引发了劳动争议。工会首先要在裁减人员决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抵制借风恶意裁员的行为。工会积极参加劳动争议处理,帮助企业最好“维稳”工作。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裁减人员都必须付出较大的成本,所以,从职工和企业两个方面考虑,非万不得已绝对不应当裁减人员。比如轮岗、培训等形式对于减轻闲置生产的压力都不失为上策,且能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备有生力量。工会还可以通过组织职工献计献策大讨论的活动,激发职工智慧凝聚职工共识促进企业摆脱困境。
  办法总比困难多,众人拾柴火焰高。依靠职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

2009年2月专访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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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清远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清远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府办〔2010〕72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在施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清远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环保、林业、水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及辖下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绿线规划。城市绿线规划应确定每处绿地的位置、性质、范围和面积,作为绿地控制、建设、管理依据。

第六条 城市绿线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城市绿地、风景名胜、自然地貌的现状和保护要求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下列区域应划定城市绿线: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二)城市的河流、湖泊、湿地、山地、道路两侧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

(三)城市的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七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绿线管理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城市主次干道绿地的绿线界定坐标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经过公示,按法定程序审批,方可调整。对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需报市政府审批。

(二)调整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控制指标的,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并经居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所属单位通过,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

(三)调整现有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绿线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进行公示,按法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调整。

第九条 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由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报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确定的绿地率指标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确定绿地范围,配套建设绿地。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报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进行验收。小区绿化验收,统一放在规划验收环节,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化行政区主管部门同步验收。加盖绿色图章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前,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绿地率指标。集体土地流转参照国有土地的有关规定施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不得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

第十六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或设施,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第十七条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城市绿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逐步迁出或限期拆除。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第十九条 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由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国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处予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的意见

共青团中央 农业部


中青联发[2002]18号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的意见
(2002年4月4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亿万农村青年在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青团中央、农业部决定,从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简称增收成才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增加收入为基本目标,以培养人、抓服务为工作着力点,大力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村青年提高素质,增强本领,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带头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措施

  1.大力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大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不断涌现,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必然要求。培养一大批包括青年科技兴农带头人、青年经纪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和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在内的各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青年科技兴农带头人。科教兴农,青年当先。要认真总结多年来开展农村青年科技活动的成功做法,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使青年科技兴农带头人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青年经纪人。下大气力培养农村青年经纪人队伍,支持他们带头从事农村社会化服务,面向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开展优质便捷的技术、市场、人才、信息等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特别是市场中介服务。

  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大力培养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推动一批优秀农村青年面向国内外市场,带头发展农产品销售、储运、保鲜和深加工等产业,依托产业链条,带动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进入市场,增加收入。 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要扶持一大批带头从事农村二、三产业,带头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农村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激励、带动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2.继续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要认真落实《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操作规程》(农科教发〔2001〕4号)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01〕15号)两个重要文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充分发挥示范和推动作用,为我国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培养造就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工程实施县要把这项工程作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出成效。

  3.积极建设农村青年社会服务信息网。信息不充分和不畅通是近年来困扰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增收的一大难题,也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必须逾越的一大障碍。为农村青年增收成才服务,最关键的是为农村青年提供科技、市场、培训、就业等方面便捷可靠的信息服务。

  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建设全国农村青年社会服务信息网,公告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的工作动态,宣传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先进典型,发布科技、市场、就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服务信息,开展网上咨询、交流与合作。全国将开通中国农村青年信息服务网站。各地要积极结合“共青团县县上网工程”,大力推动农村基层团组织和农村青年特别是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上网,学会运用网络获取创业致富的信息,捕捉增收成才的机会。要重视利用网络促进科技进村、产品进城和劳务输出,用现代科技手段服务青年。

  4.加快发展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兴起的各类农村青年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广农业科技、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这是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促使其不断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健康发展,逐步稳定和规范与农户的联系,不断开拓和巩固对外交流渠道,更好地为组织成员服务,为农村青年和农民群众服务。 要在各类农村青年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建立团的组织,把依托农村青年市场中介组织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团、开展活动作为农村青年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努力扩大服务农村青年的领域。

  5.不断深化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城务工是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的重要途径,而且越来越重要。要千方百计为进城务工青年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加快转移步伐。继续开展“千校百万”培训,努力为进城务工青年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促使他们不断开发知识技能,提高整体素质和持续发展能力。塑造健康向上的打工文化,依托各类载体,进一步丰富进城务工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要在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新经济组织和社区普遍建立基层团组织,积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大力推动拖欠工资等侵害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广泛对农村青年进行创业辅导,积极引导进城务工青年返乡创业。

  6.扎实推进“城乡互动1+1”。农业与工业相互结合,农村与城市协调发展,密切城乡经济往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主动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广泛开展“城乡互动1+1”活动。

  城乡互动1+1包括单位1+1、个人1+1和项目1+1。单位1+1,就是要广泛动员城市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青年组织结对互助、定点帮扶。个人1+1,就是要广泛动员具备条件的城市青年与农村青年建立个人之间的经常联系,开展合作交流。项目1+1,就是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青年农民超市行等各类有利于打破城乡分割,实现城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项目。工作中要坚持个人自觉自愿,方式灵活多样,总体互惠互利的原则。要高度重视,大力帮助农村青年中的困难群体增收成才,走共同致富的路子。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增收成才行动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性大,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各地既要认真贯彻落实统一要求,形成合力,又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增收成才行动直接面向农村青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各地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抓出特色,抓出实效。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协调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支持。

  3.选树典型。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培养青年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宣传增收成才的农村青年典型人物,教育青年,影响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国每年将评选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一批杰出青年农民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共青团中央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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