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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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令
〔2003〕 第 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经2003年12月15日第20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第三条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第四条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办法对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务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单位:
《金昌市政务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施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金昌政务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金昌政务网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网络信息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昌政务网是金昌市政府机关在因特网上建立的网站的总称,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改革、发展情况,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貌,展示金昌形象,加强政府与市民的交流、沟通,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务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建设的独立网站,以及以虚拟主机方式通过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平台建立的网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金昌市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金昌政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金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化办)是金昌政务网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规划和建设;
(二)审定部门和单位的网站建设计划;
(三)督促落实部门和单位网站的建设任务;
(四)向部门和单位网站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网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五条 设立政务网站的部门、单位,应当确定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人员变动需报市信息化办备案。部门和单位政务网站应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网站的规划、建设方案应报市信息化办审定。
第三章 网页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 金昌政务网各站网页设计应当体现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的风格。网页内容应当以政务信息为主,并保证上网信息的政策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金昌政务网各站发布、转载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信息应当在金昌政务网各站发布: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方针、政策;
(二)政府机构设置、行政职能及职责分工;
(三)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和依据;
(四)审批、核准、备案、年度审核等各种样表、表格和需要给申请人答复的事项及其工作进度或办事结果;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六)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月报、年报的简报和有关宣传、推广、教育资料;
(七)各部门依法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
下列信息不得在金昌政务网各站发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机关内部事务;
(三)政府对外业务办理的中间过程数据;
(四)依据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公开的其它信息。
第八条 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上网信息必须由部门、单位领导审定,未经审定,任何人不得在政务网上发布任何信息。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政务网站的初创及改版方案须报市信息化办审核。
第四章 网站运行管理及维护
第十条 金昌政务网域名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金昌政务网主站的域名为www.jc.gansu.gov.cn;
(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域名为xxx.jc.gansu.gov.cn,其中xxx为各部门、单位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三)永昌县、金川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按照国家及省上有关规定设定。
第十一条 政务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市信息化办负责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采用虚拟主机方式通过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平台建立网站的,运行及管理由市信息化办统一负责;
(三)采用主机托管方式的,由市信息化办负责网络运行管理工作,但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各部门、单位负责;
(四)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网络运行由各部门、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金昌政务网中心网站设置电子信箱,供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使用,电子信箱开设、维护和撤消,由市信息化办统一负责。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在政务网站建设管理中有以下情况的,通报批评。
(一)未经审定,私自建立网站的;
(二)对网站建设重视不够,消极应付,未达要求的;
(三)上网内容虚假或错误较多的;
(四)栏目内容不及时更新,要求改进仍不改进的;
(五)发布不良信息,产生不良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信息化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办法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自府发〔2003〕80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完善我市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快科技人才资源向科技人才资本转化的进程,市政府决定设立“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并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评奖活动。为保证评奖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原则,促进科技创新与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贯彻“双百”方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大胆进行前瞻性、原创性、基础性、应用性探索创新,促进学科发展,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更好地调动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全面改造老工业城市奋力推进自贡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二、评奖范围
我市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方面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在市级科技团体学术年会上交流的论文,均列入评奖范围。
三、评奖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严谨地评选学术论文;
(二)坚持严肃、严密、严格的评选原则;
(三)只限评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四)按照标准,坚持评奖程序,严把质量关,宁缺勿滥;
(五)对已获得相当或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各种奖励不得重复评定。
四、评奖等级和程序
(一)奖项设置:根据实际情况,每届评选的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篇目总数为30至50篇。奖项共设置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奖1至5篇,二等奖5至10篇,三等奖15至35篇。
(二)评奖分类和要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共分基础理论、应用研究、综合类等三类进行评选。
1、基础理论类论文
(1)论文选题意义重大,理论上属新发现、新创造,学术价值高,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市内外学术界影响重大,可评为一等奖。
(2)论文选题意义较大,对原有理论有较大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新观点、新结论,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在市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3)论文选题有一定意义,对某些学科原有理论、观点进行新的补充和发展,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2、应用研究类论文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解决本学科本专业重大难题,有较高理论深度,对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或者所获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对有关部门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可评为一等奖。
(2)有一定理论深度,较好解决了本学科本专业技术难题,对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或者所获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对有关部门决策有较好参考价值,可评为二等奖。
(3)有理论深度,解决了一些本学科本专业技术难题,对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或者所获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市内有一定影响,对有关部门决策有参考价值,可评为三等奖。
3、综合类论文
(1)对本学科本专业发展,提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综合论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指导意义,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引导性、警示性极强,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2)对本学科本专业发展,提出具有较大学术价值的综合论述,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指导意义,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引导性、警示性较强,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3)对本学科本专业发展,提出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综合论述,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指导意义,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引导性、警示性强,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三)评奖程序
1、个人向有关学会申报;
2、基层学会组织推荐;
3、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审;
4、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
5、公示;
6、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评审委员会职责
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组织评审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组织、领导自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工作;
(二)依据评选办法制定评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细则。
(三)聘请和委托专家、学者评审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四)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至3名,成员由9至11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若干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